第13章

羅定給沈晨靄帶回來的書,大多數都是課本級的讀物,裡面對各個朝代的歷史介紹都很詳細,文字詞句書寫的也很通俗易懂。

從這些書裡沈晨靄瞭解到,從唐朝往前的歷史與他所在的那個時空是沒有區別的,而唐朝的早期與中期的歷史與他所學的那些歷史也是沒有太大差別的,真正的轉折點是出現在黃巢起義之後的。

據正史當中的記載,黃巢起義之後,用史書上的話說,時是‘郡將自擅、常賦殆絕、藩鎮廢置、不自朝廷。王室日卑,號令不出朝廷。’從字面上的意思理解,那就是各地的鎮守的節度使與將領,都開始對朝廷的命令‘陰’奉陽違,就連各地每年收上來的賦稅都被地方截流沒有上‘交’給朝廷。當時的唐王朝從政權上來說基本就已經是名存實亡了。

後來朱全忠殺唐昭宗,立他13歲的兒子爲帝,這就是唐朝最後一位皇帝唐衰宗李祝。四年之後,朱全忠又廢唐衰宗自立爲帝,國號爲樑,這便是史上的後梁,唐朝也至此滅亡。

但是羅定給沈晨靄買回來的歷史書籍上卻不是這麼記載的,上面寫着黃巢起義被剿滅之後,當時在位的皇帝是唐僖宗李儇。

在沈晨靄的記憶中,這是一位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宦官之手的小皇帝,當時李儇登基的時候只有12歲,是唐朝歷史最年輕的皇帝,唐懿宗死後,他是被宮內的宦官們擁立着登上了皇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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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上對這位唐僖宗的評價是‘恭帝沖年纘歷,政在宦臣,惕勵虔恭,殷憂重慎。屬世道‘交’喪,海縣橫流,赤眉搖‘蕩’於中原,黃屋流離於遐徼,黔黎塗炭,宗社丘墟。’這是《舊唐書》上的原話,可見當時朝廷政事是何等的昏暗,老百姓的生活又是何等的艱難。

但是這裡的史書之上所書寫的內容,卻與沈晨靄記憶當中的正史資料極其不相符。

這裡的史書記載的的大致意思是這樣的,僖宗李儇、雄才大略、文武皆昌。一生平西南、定東北、除暴戾、安天下,上承祖宗基業,下興黎民百姓。他一手指揮千軍萬馬,平定了即將奔潰的大唐帝國,一手揮毫潑墨,制定富國強民的興邦之策,唐朝在他的帶領之下,重新煥發了漢唐帝國的風采。

唐朝自僖宗開始,又往下傳了600多年,一直到幾年之前才被現在的大乾王朝所取代。

沈晨靄看到這裡在心裡默默的計算了一下,唐僖宗應該是在公元862年繼位的,在這之後是600多年的傳承與十幾年的動‘亂’,再加上大乾建國到現在是第五年,把這些年份都加在一起之後,那麼現在的年份應該是公元1500—1550年左右,這個時間要是按照沈晨靄所學的正史來說,應該是處在明朝的中期。

由於可以用於考證的資料太少,這個結論也只能是一個大致的推測,但是唐朝在此時再次興起是已經可以肯定的了,沈晨靄心想就暫時稱呼這個不合理的朝代爲後唐吧。

書寫沈晨靄手中這本歷史典籍的人,應該是一位後唐的人士,因爲在書寫後唐的時候,這位通篇的筆墨都在着重的渲染唐僖宗的睿智英明還有當時國家的富強與興盛。

沈晨靄被書裡面詠歎調似的讚美刺‘激’出一身的‘雞’皮疙瘩,心說按着作者說的,這位唐僖宗簡直就是漢武帝+唐太宗+清聖祖的合體,是一位找遍古今中外都翻不出第二個的明君聖主。

要是擱到起、點裡面,這位皇帝的一生那就是一部穿越者的史詩鉅著,只不過時間是不會因爲任何人而停下腳步的,所以當那位偉大的帝王離開之後,他所創造的一切在多年之後也終歸化爲了歷史。

看完了歷史書籍,沈晨靄又拿起了一本《民俗通史》,心想既然還是漢家人的王朝,那推行的自然也就是漢家的儒學文化,那爲什麼在這裡男子契結兄弟,甚至是娶自己寡居的嫂嫂,都已經成爲一些可以被廣大老百姓所接受事情那?怎麼都想不明白的沈晨靄決定繼續尋找答案。

羅定給沈晨靄買回來的這本《民俗通史》所注寫的年代應該離現在很近,大約也就是這一兩年的事情,因爲書中通篇都是在用一個本朝人的口‘吻’,在寫上一個朝代的故事。

因爲作者的關係,這本《民俗通史》裡對於‘後唐’的描寫就要客觀的多,用作者本人的話說,前朝的唐僖宗的確是一位有着雄才大略的賢明皇帝。他在位期間政通人和、百姓安居樂業、四海蠻夷皆來朝拜,各國的使臣稱呼當時的朝廷爲‘天/朝’。

有這樣的功績,也難怪後世衆人對他會有那麼高的評價,但是此書的作者卻在此時很是隱晦的提了一句,說是僖宗應有失德之處,纔會叫天降禍端於九州黎民。

原來,自打從唐僖宗登上帝位的那天開始,整個唐王朝‘女’嬰的出生率便開始慢慢的降低,因爲降低的速度極其的緩慢,所以一開始衆人並沒有察覺,相反,不少人家還因家裡的男丁變多而覺得欣喜異常,但是三四代的人口過後,‘女’‘性’過少的弊病便開始漸漸的顯‘露’出來了。

據說那時朝廷的戶部曾經專‘門’做過統計,以登記在冊的人口來計算,男‘性’與‘女’‘性’的人口比例已經達到了四比一,並且這個數字還在不斷的增加中。

當時的社會之中,除了高‘門’大戶與權貴之家,在普通百姓當中,娶媳‘婦’已經成爲了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不少人家的‘女’孩子一下生就已經定下了人家,丈夫最少都是要大自己十幾歲的人。

哪怕就是這樣,還有夫家不放心的,要孃家把‘女’兒送到夫家來養,夫家好吃好喝的供養兒媳‘婦’到十三四歲,就趕忙挑一個吉利的日子把喜事給辦了,過了們的小媳‘婦’都不敢輕易的讓她們出‘門’,就怕街頭巷尾的閒漢太多,把自己家的兒媳‘婦’給拐帶跑了。

有鑑於此,當時的朝廷也想過一些辦法,比如頒佈法令,規定五品以下的官員不可以納妾,五品以上的官員按級別算最多也只能有兩位妾室。

而皇帝更是以身作則,不但放了大批的宮‘女’出宮,更是消減了宮中妃嬪的數量。規定從今以後,宮中的妃嬪數量不可以超過二十人。

但是這些舉措都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女’‘性’減少的問題,反而因爲規定的出臺,使得‘女’‘性’成爲了一種衆人眼中的稀有資源。

當時的人市買賣市場之中,一個最最普通的‘女’/奴也得要價50兩銀子,美貌或是年輕一些的小娘子就更貴了。至於那些想要娶妻的人家就更不用說了,基本上就是嫁妝一點別想,聘禮少於100兩那就不用談了。

對於平民百姓之家,這樣的聘金幾乎就是他們一家十幾口人努力半輩子的全部積蓄,沒有‘女’孩的人家,錢就那麼多,家裡面的兄弟卻是好幾個,給誰娶妻了,其餘的那幾個就都是事情。

爲了不讓兄弟鬩牆的事情發生,不少平民人家,乾脆就兄弟幾個一起攢錢,然後大家共同做新郎,娶同一個媳‘婦’回來,反正生下來的孩子都是他們家的血脈,姓一個姓氏的也就沒那多的計較了。

有那些沒了丈夫的寡‘婦’人家,只要夫家的人同意,朝廷也是支持她們再嫁的,這樣的‘婦’人再嫁出去夫家也是能收一筆不菲的聘金的。

不過夫家的人更願意將那個寡‘婦’嫁給她男人的兄弟,這樣一來不但能夠給自己家省下不少的銀錢,也能讓上一家留下來的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顧,怎麼算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如此安排本來是極其不符合常理的,但是民間的實情確實如此,朝廷也沒有辦法,最後也只能是默認了事。

但是事態並沒有就此結束,因爲‘女’嬰的出生率還是在不斷的降低,於是不少實在沒錢又不願意單身的男子們便開始相互契結兄弟契約,算是在一起搭夥過日子。

隨着時間一點一點的過去,結成契約的人家越來越多,人們的態度也由最初的冷眼瞧熱鬧變成了見怪不怪,直到後來連朝廷都認可這一種夫夫形式的存在了。

在‘後唐’滅亡的幾十年後,如今‘女’嬰的出生率較前朝相比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兄弟共/妻的現象如今已經不太多見了,但是契結兄弟契約與兄終弟及這樣的婚嫁方式,卻在民間被保留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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