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丰九年三月,大文朝內閣三輔吳宗達以老病爲由上書請求致仕,寶丰帝禮節性地挽留三次後同意,賜衣錦歸鄉。
只是皇帝實在沒錢,這賞賜也是以榮譽爲主,實際的賞銀也只有幾百兩。
吳宗達在內閣這些年,早已積勞成疾,也是感到身體實在承受不住才申請歸鄉的,得到批准之後心情一放鬆下來,身體便每況愈下,剛剛回到宜興老家幾天便即病故。
就在吳宗達上書請辭之前,章維的正式任命也下達了,正式到監察院湖廣道報到,成爲湖廣道的一名監察御史。
監察院按各大布政使司分爲十三道,分別負責監察不同地域的官僚情況,同時還要輪值負責六部、巡城、河道、漕運等情況。湖廣道的主官是一名掌道御史,帶領包括章維在內的六名御史開展工作,其中一人正在巡按湖廣地方,只有五人在職。
監察御史雖然按地域劃分成十三道,其職權卻不止於此,基本上所有問題上都是可以說話的,也可以參劾任何人和事,甚至可以“風聞奏事”,也就是不要實證,根據道聽途說說可以奏事。也就是說,哪怕御史憑空捏造進行誣陷,理論上也是不用擔責任的。
御史的工作大致可分爲糾察風憲、複覈刑獄等兩部分。前者包括處理舉報、彈劾違法、監察官員違紀等方面,大致相當於紀檢與督察組類似的職責,而後者則更象高檢與審計的結合體。
只是監察院的工作除了輪值進行朝會上的官員儀態監督,及京師巡城、複覈大理寺及六部工作之外,更多工作是比較自由的,只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數量的彈劾即可。而且這個規定的彈劾數量也不多,平均每月一兩個就算過關。
當然,若能實現對高官的成功彈劾,御史也會因此成名,甚至由此在朝野中獲得巨大的聲望,藉此坐上升官的快車也不是不可能。
御史本是皇帝的私人,理論上只需要忠於皇帝,並不用向其他官員負責,甚至就連位同宰相的閣老也無法干預御史的任免。但是國朝已經延續了近三百年,早期御史清正的風氣早已不再,多數的御史都被朝中高官所籠絡,最終成爲高官們政治鬥爭的工具,衝鋒在政治鬥爭的第一線。
話說御史年齡普遍比較年輕,進入官場時間也不長,想完全通過自己的途徑調查到其他官員的違法情況往往力不從心,而投靠高官之後,便可以由投靠的恩主爲他們提供彈劾的證據,使他們的彈劾更加有力,也算是一個雙贏的辦法。
話說章維到了監察院之後,首先會有一個月的熟悉期,然後就要深入參與到實際工作之中去了。對於上任之前朝中兩位閣老的示好,他卻沒有做出迴應。
一般情況下,對於這種大佬的示好,如果不及時迴應的話,基本就等於是拒絕的態度了。即使腳踩兩隻船,想挑選一下,也不能把時間拖得太長。章維半個多月沒有給出迴應,兩位閣老便都不會再對他抱任何希望了。
在熟悉期內,章維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對日常工作的瞭解,和湖廣基本情況的熟悉上了。章澤天建議他主攻的大文律等法律文件,他在寶應任上已經掌握得相當熟練,不用再多花功夫了。
一個月後,湖廣道掌道御史邱明宇通知手下六名御史,今年輪到他們湖廣道覈查大理寺上一年全部刑獄,此後的半個多月,整個湖廣道的人便都轉到大理寺去上班了。
這種覈查工作,對於監察院的任何人來說都是苦差事,需要在短時間內翻閱堆積如山的卷宗,把每一件案子的細節、證據和最終的判決都覈對一遍,如果對刑律不夠熟悉,還要翻閱相關法律法規,就更加麻煩了。
正是因此,多數御史對於這種覈查都是走個過場,然後隨便提出幾處疑點應付差事,便算是交差。
此時朝中兩位閣老間的鬥爭已經進入白熱化,衆御史秉承上意寫參劾摺子還來不及,又哪有時間做這些?更何況這些清流官向來把這種務實的事情都當作低賤的俗務來對待,哪裡還會認真。
只有章維,從頭到尾認真閱讀了分到他手上的全部案卷,從中挑出了二十多份有問題的,認真寫出了疑點所在,發回大理寺重新處置。
章維並不是不分青紅皁白亂抓一氣,對於那些案情比較輕微的,或者對當事人影響不太大的判決,即使稍有疑點,他也直接放過了。只有那些案情重大,而且疑點對判決結果影響巨大的,才提出重審的要求。
正是因爲這次覈查,章維也完成了自己御史任上的第一份彈劾,彈劾的正是與這些案卷中一多半都有關係的大理寺少卿錢本一。
爲了這次彈劾,章維還走訪了與錢本一這些案子相關的一些在京當事人或證人,取得了相關的證詞,充足的證據表明錢本一在多起案子的審理過程中收受甚至索取當事人財物,判決不公,甚至是非顛倒,貪贓枉法的行爲。
話說這大文朝官員的俸祿低大家都知道,平時在工作中爲自己弄些好處也無可厚非,大家都能理解,基本已經成爲官場的潛規則。但是吃相如這位錢少卿一樣難看,完全不顧名聲的卻幾乎沒有。章維這份彈章,事實充分,證據確鑿,令錢本一根本無從置辨。在大朝會上便被當場打去烏紗,投入詔獄待罪。
章維也正因爲這次彈劾一舉成名。從四品的大理寺少卿官職並不算太大,在京城彈劾這樣的官員即使成功,一般也不會有太大的成就感。只是這位錢少卿的民怨實在太大,讓章維直接在民間得到了一個“章青天”的名號,才使他的名氣一下子大了起來。
另外,章維這種證據充分的彈劾方式,也給看過他的彈章的大小官員們耳目一新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