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仁是我一位從網絡上認識多年的朋友,因爲彼此意味相投,雖多年來末曾謀面,但我向來把他當作好兄弟,而沒有把他歸爲習慣意義上的“網友”。
他現在坐在我的客廳裡,在我的一再示意下,胖臉上浮現出誇張的痛苦,喝下一杯工夫茶。他放下茶杯後抓起旁邊的可樂狂灌,一小瓶可樂在我剛剛摸出一根菸點燃時,胡仁已經把它倒光,他一臉害怕的衝我擺手道:“老荊,我不喝你這茶了,我從英國專程跑回來看你,沒必要這麼折磨我吧?”
我笑道:“這是很好的茶葉,奈何你不會品茶。”
胡仁“嘿嘿”笑道:“不是不會品茶,只是我實在沒法享受你這工夫茶,要是你有普洱,我倒想來一杯。”
我也不勉強他,起身把裝普洱的茶罐扔給他,問道:“我實在想不通,你爲何不遠萬里專程回國來找我喝茶?”
胡仁自己起身衝了一杯茶,笑道:“其實也不專程吧,我的客戶有一個基建項目一直沒進展,卻沒有明確的解釋,所以客戶委託我和他的會計師來處理一下。”
我笑道:“那麼如此看來,中國人還是誠實的,要是有問題的話,你定然會忙得昏天地暗,哪有空來和我吹牛。”
胡仁不予置否的笑了笑,剛想說什麼,突然屋裡響起“滴滴滴滴、滴滴滴滴……”的聲音,胡仁一臉鄙夷地道:“某些人,老了,連個手機鈴聲也格外老土。”
我不解地道:“不是你的手機麼?”
胡仁一愣,摸出手機看了一下,笑道:“也許是隔壁的手機響了吧,那人怎麼調了一個‘BB’機的鈴聲?呵呵。”
我一愣,拍了一下腦袋對胡仁苦笑道:“真的是BB機。”
在書房的某個角落深處,我循着仍過一會就“滴”一下的聲音,找到了這部傳呼機,胡仁一把搶了,在手上拋了拋,老到地笑道:“第一代的‘火鳳凰’,十幾年錢得兩千塊才下得來。”
接過胡仁手上的傳呼機,上面顯示着一個陌生的座機號碼。這十年來,儘管我始終沒有報停,並偶爾給它換換電池,但它從沒有響過。在手機還沒有普及的年代,我和一些極要好的朋友各分西東,從此失去聯絡,因爲當時的傳呼臺只有電信,所以我得以一直保留着這個傳呼機,儘管我知道可能它永遠也不會再響了,我也希望它不會響起,我的朋友應該可以如我忘記他們的號碼一樣忘記我的號碼,但我必須讓它隨時可以響起,在他們不得不記起這個號碼的時候。
我拔通了傳呼機上那陌生的號碼,電話很快就接通了,但對方並沒有說話。因爲知道這個傳呼號碼的人,一定是十幾年前極好的朋友,所以我耐着性子再問了一次:“請問哪位呼機?”
電話裡依然是一片靜寂,我頓了頓,道:“請問是哪位?”過了一分鐘,就在我準備放下電話時,一把沙啞的男聲說:“我現在去找你。”然後他掛了電話。
我儘管很惱火對方這種無禮的行爲,但我覺得這個聲音很熟,卻又想不起是誰,我輕輕地敲打着腦門,但一無所獲,只好有些茫然的放下電話。胡仁急問道:“出什麼事?”我坐下來喝了一杯茶之後,把情況告訴胡仁,胡仁疑惑地問:“你想不起是誰麼?你把知道你傳呼號碼的人想一遍,也許有些眉目啊!”
我不置可否地搖了搖頭,笑道:“等吧。”
無論當年上學時,如何過命的交情,但歲月會沖淡這些的,猶其是我這種不安分的人,有足夠多的經歷和風波,來稀釋這段青蔥年代的回憶,哪裡還想得起十幾年前誰知道我的傳呼號碼?
他來得極快,我剛剛衝完一泡工夫茶,門鈴就響了。保姆小蘭打開門,那人閃身進來,向小蘭道謝,剪着平頭的粗糙的臉上滿是討好的表情,小蘭臉上有些不屑。
我幾乎第一眼就可以確定,這個緊扣着白襯衣袖口,過長的牛仔褲褲管末端被那雙破舊的皮鞋鞋跟踏得打折、套着一條地攤貨色領帶的人,絕對不是我的舊友。
但這中年人一見我,就一把抱住我,我竟被他眼裡那種久別重逢的神情弄得有些激動,一時也沒閃開。他開心地用力拍打我的背部,激動得和小孩般地道:“阿曉,十多年不見了!”
然後又用力地握住我雙臂,把我推開,如同一個兄長看着弟弟一樣打量着我道:“那天在寫字樓見到你,我就尋思是你了,想不到你還留着傳呼機,要不就找不到了,找不到了!”
我本想問他怎麼稱呼,但見他這樣子,我知道如果讓他發現我不認得他,一定會使他很傷心,坐下來以後,胡仁遞給他一支小雪茄,那人接過後笨拙地點着,抽了一口討好的問胡仁道:“好煙啊,這得不少錢吧?”
胡仁笑道:“我帶回來送老荊的,好的我也送不起,一支四、五歐元吧。”
那人遲疑地“哦”了一聲,拿煙地手抖了一抖,小心地吸了一口,又問:“先生你做什麼的?”
我一時也不知道說什麼好,衝好了茶對他道:“來,喝杯茶。”
胡仁笑道:“在英國當個小律師。”
那人聽了之後,竟連端着茶杯的手都有些發抖,不過他純熟的品嚐工夫茶的手法,卻又讓我覺得,也許他真的是少年時的某個好友。這時胡仁明顯也發現了這一點,掏出了卡片給他道:“我姓胡,胡仁,你怎麼稱呼?”
那人緊張得說不出話來,只是吃吃笑着望向我,但一時間我眼裡迷茫卻被他讀去,他的笑容頓時凝在臉上,整個人僵在那裡一動也不動,過了半晌,他放下手中的茶杯,尷尬地笑道:“不好意思,我該、該走了,走了。”
我一臉愕然的望他起身拉下頸上的領帶,把它塞進牛仔褲褲袋裡,邊向門外走去邊解開袖釦捲起袖子,他的右腕上有一個刺青,一時我覺得很眼熟,突然,我想起來,我認識這個人。這時他已經走出門去,我顧不了身上穿着睡衣,快步衝了去,在電梯口一把拉住他,叫出了他的名字。
他回頭望着我,眼裡有些淚花,我顫聲道:“老哥,您怎麼,怎麼……?”我是想說,你怎麼會搞得這麼落魄,但這話太傷人了,以至於不能出口。
張狂重新在我的客廳坐定,依然對當律師的胡仁有着某種敬畏,我在他身上,找不到當年的一絲影子。我有些鬱結,從酒櫃裡開了瓶威士忌,給張狂倒了半杯酒,當我把酒放在他面前時,卻失望的聽他迭聲道:“阿曉,不用,不用,我喝這麼好的酒是浪費,我喝雙蒸就行了,你給胡律師吧。”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罵道:“張哥,您喝,胡仁這小子,讓他自便就是了!”
我坐下道:“張哥,這麼些年,你怎麼不找我?”
張狂喝了口酒,舔了舔舌頭,嘆氣道:“混得不好,沒臉見人。”
我默默地點了點頭,他本不叫張狂,是上學後自己改的名。在我印象中,張狂的確是一個很傲氣的人,和眼前這個見人就陪小心、滿臉討好的笑意的委瑣中年人一點也拉不上邊。
喝完一杯酒,張狂慢慢講述了這些年來的經歷,自從當年分手以後,他就在社會上混着,一個孤兒的出身的人,連初中也沒有讀完,卻又不願走黑道,處境可想而知。他從大排檔的小廝做起,然後做過門童,做過建築工地……他走過很多城市,在大前天以前他的最後一份工作是在這個城市送煤氣。
但大前天他收到一封招聘的信,因爲年紀慢慢大了,太重的體力活幹不下去,他曾經去應聘過幾份寫字樓的清潔工。那天他見到我,就是去那寫字樓應聘當清潔工的。
“那這份工見成了沒有?”我問。
他看着我,遲疑地點了點頭:“成是成……不過有點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