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衣食(2)

中國人烹調之法,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康有爲《歐洲十一國遊記》,言之最詳。但調味之美,和營養之佳良,系屬兩事,不可不知。又就各項費用在全體消費中所佔的成分看,中國人對於飲食,是奢侈的。康有爲《物質救國論》說:國民的風氣,侈居爲上,侈衣次之,侈食爲下。這亦是我國民不可不猛省的。

衣服的進化,當分兩方面講:一是材料,一是裁製的方法。

《禮運》說“未有麻絲,衣其羽皮”。這只是古人衣服材料的一種。還有一種,是用草的。《禮記·郊特牲》說:“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野夫黃冠。黃冠,草服也。大羅氏,天子之掌鳥獸者也,諸侯貢屬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詩經》:“彼都人士,臺笠緇撮。”《毛傳》:“臺所以御暑,笠所以御雨也。”《鄭箋》:“臺,夫須也。都人之士,以臺爲笠。”

《左氏》襄公十四年,晉人數戎子駒支道:“乃祖吾離,被苫蓋。”《注》:“蓋,苫之別名。”《疏》雲:“言無布帛可衣,惟衣草也。”《墨子·辭過》雲:“古之民未知爲衣服時,衣皮帶茭。”孫詒讓《閒詁》說:“帶茭,疑即《喪服》之絞帶,亦即《尚賢篇》所謂帶索。”案《儀禮·喪服傳》雲:“絞帶者,繩帶也。”又《孟子·盡心上篇》:“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注》雲:“屣,草履。”《左氏》僖公四年,“共其資糧屝屨。”《注》雲:“屣,草屨。”

可見古人衣服冠履,都有用草制的。大概古代漁獵之民,以皮爲衣服的材料。所以《詩經·采菽》鄭《箋》說黻道:“古者田漁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參看下文)

而後世的甲,還是用革制的。戴在頭上的有皮弁,束在身上的有革帶,穿在腳上的有皮屨(夏葛屨,冬皮屨,見《儀禮·士冠禮》、《士喪禮》,履以絲爲之,見《方言》)。農耕之民,則以草爲衣服的材料。所以《郊特牲》說黃衣黃冠是野服。《禹貢》:揚州島夷卉服冀州島夷皮服,(島當作鳥,《疏》言僞孔讀鳥爲島可見)。觀野蠻人的生活,正可知道我族未進化時的情形。

麻絲的使用,自然是一個大發明。絲的使用,起於黃帝元妃嫘祖,說不足信,已見上章。麻的發明,起於何時,亦無可考。知用麻絲之後,織法的發明,亦爲一大進步。《淮南子·汜論訓》說:“伯余之初作衣也,緂麻索縷,手經指掛,其成猶網羅。後世爲之機杼勝復,以領其用,而民得以揜形禦寒。”手經指掛,是斷乎不能普遍的。織法的發明,真是造福無窮的了。但其始於何時,亦不可考。

絲麻發明以後,皮和草的用途,自然漸漸的少了。皮的主要用途只是甲。至於裘,則其意不僅在於取暖,而兼在於美觀。所以古人的著裘,都是把毛著在外面,和現在人的反着一樣。(《新序·雜事》:“虞人反裘而負薪,彼知惜其毛,不知皮盡而毛無所傅。”)外面罩著一件衣服,謂之裼衣。行禮時,有時解開裼衣,露出裡面的裘來,有時又不解開,把他遮掩掉,前者謂之裼,後者謂之襲。藉此變化,以示美觀(無裼衣謂之“表裘”爲不敬。之上,亦必加以禪衣謂之裼)。窮人則著毛織品,謂之褐。

褐倒是專爲取暖起見的。現在畜牧和打獵的事業都衰了,絲棉較皮貨爲賤。古代則不然。裘是比較普遍的,絲棉更貴。二十可以衣裘帛(《禮記·內則》),五十非帛不暖(《禮記·王制》)。庶人亦得衣犬羊之裘,即其明證。絲棉新的好的謂之纊,陳舊的謂之絮。見《說文》。

現在衣服材料,爲用最廣的是木棉。其普遍於全國,是很晚的。此物,《南史·林邑傳》謂之吉貝,誤爲木本。《新唐書》作古貝,才知爲草本。《南史》姚察門生送南布一端;白居易《布裘詩》:“桂布白似雪”,都是指棉布而言。但只限於交廣之域。宋謝枋得《謝劉純父惠木棉詩》:“嘉樹種木棉,天何厚八閩?”才推廣到福建。《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六年,置浙江,江東西,湖廣,福建木棉提舉司,則推廣到長江流域了。

其所以能推廣,和紡織方法,似乎很有關係的。《宋史·崔與之傳》:瓊州以吉貝織爲衣衾,工作由婦人。陶宗儀《輟耕錄》說:松江土田磽瘠,謀食不給,乃覓木棉種於閩廣。初無踏車椎弓之制。其功甚難。有黃道婆,自崖州來,教以紡織,人遂大獲其利。未幾,道婆卒,乃立祠祀之。木棉嶺南久有,然直至宋元間才推行於北方,則因無紡織之法,其物即無從利用,無利之可言了。所以農工兩業,是互相倚賴,互相促進的(此節略據《陔餘叢考》)。

衣服裁製的方法:最早有的,當即後來所謂黻。亦作。此物在後來,是著在裳之外,以爲美觀的。但在邃初,則當系親體的。除此之外,全身更無所有。所以《詩經·鄭箋》說:“古者田漁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

衣服的起源,從前多以爲最重要的原因是禦寒,次之是蔽體。其實不然。古人冬則穴居,並不藉衣服爲禦寒之具。至於裸露,則野蠻人絕不以爲恥,社會學上證據甚多。衣服的緣起,多先於下體,次及上體;又多先知蔽前,後知蔽後;這是主張衣服緣起,由於以裸露爲恥者最大的證據。

據現在社會學家的研究,則非由於以裸露爲恥,而轉系藉裝飾以相挑誘。因爲裸露是人人所同,裝飾則非人人所有,加以裝飾,較諸任其自然,刺戟性要重些。但蔽其前爲韍,兼蔽其後即爲裳了。裳而加以袴管(古人謂之襻),短的謂之褌,長的謂之袴,所以《說文》稱袴爲脛衣,昔人所謂貧無袴,褌還是有的,並非裸露。又古人的袴、襠都是不縫合的,其縫合的謂之窮袴,轉系特別的。見《漢書·外戚傳》。這可見褌和袴,都是從裳變化出來的,裳在先,褌和袴在後。裳幅前三後四,都正裁。吉服襞績打襉(無數),喪服三襞績(《儀禮·喪服鄭》注)。着在上半身的謂之衣。其在內的:短的謂之襦。長的,有著(裝綿),謂之袍,無著謂之衫。

古代袍衫不能爲禮服,其外必再加以短衣和裳。戴在頭上的,最尊重的是冕。把木頭做骨子。外面把布糊起來,上面是玄色,下面是硃色。戴在頭上,前面是低一些的。前有旒,據說是把五采的繩,穿了一塊塊的玉,垂在前面。其數,天子是十二,此外九旒、七旒等,以次減殺。兩旁有纊,是用黃綿,大如丸,掛在冕上面的,垂下來,恰與兩耳相當。

後來以玉代黃綿,謂之袍。冕,當系野蠻時代的裝飾圖詒下來的。所以其形狀,在我們看起來,甚爲奇怪,古人卻以爲最尊之服。次於冕者爲弁,以皮爲之。其形狀亦似冕。但無旒及纊等,戴起來前後平。

冠是所以豢發的。其形狀,同現在舊式喪禮中孝子帶的喪冠一樣。中間有一個樑,闊兩寸。又以布圍髮際,自前而後,謂之武。平居的冠,和武是連在一起的。否則分開,臨時才把他合起來。又用兩條組,連在武上,引至頤下,將他結合,是爲纓。有餘,就把他垂下來,當作一種裝飾,謂之婹。

冠不用簪,冕弁則用簪。簪即女子之笄,古人重露發,必先把“緇”套起來,結之爲紒,然後固之以冠。冠用纓,冕弁則把一條組結在右笄上,垂下來,經過頤下,再繞上去,結在左笄上。

冠是成人的服飾,亦是貴人的服飾,所以有罪要免冠。至於今之脫帽,則自免冑蛻化而來。胄是武人的帽子,因爲怕受傷之故,下垂甚深,幾於把臉都遮蔽掉了,看不見。所以要使人認識自己,必須將胄免去。

《左氏》哀公十六年,楚國白公作亂,國人專望葉公來救援。葉公走到北門,“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國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盜賊之矢若傷君,是絕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進。”又遇一人,曰:“君胡胄?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日日以幾,若見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奮心。猶將旌君以徇於國,而又掩面以絕民望,不亦甚乎?乃免冑而進。”可見胄的作用。

現在的脫帽,是採用歐洲人的禮節。歐洲人在中古時代,戰爭是很劇烈的。免冑所以使人認識自己,握手所以表示沒有兵器。後遂相沿,爲尋常相見之禮。中國人模仿他,其實是無謂的。有人把脫帽寫作免冠,那更和事實不合了。古代庶人是不冠的,只用巾。用以覆髻,則謂之幘。《後漢書·郭泰傳注》引周遷《輿服雜事》說:“巾以葛爲之,形如,本居士野人所服。”《玉篇》:“,帽也。”《隋書·輿服志》:“帽,古野人之服。”則巾和帽是很相近的。著在腳上的謂之襪。其初亦以革爲之。所以其字從韋作韤。襪之外爲屨。古人升堂必脫屨。脫屨則踐地者爲襪,立久了,未免汗溼,所以就坐又必解襪。見《左氏》哀公二十五年。

後世解襪與否無文,然脫屨之禮,則相沿甚久。所以劍履上殿,看做一種殊禮。《唐書》:棣王琰有兩妾爭寵,求巫者密置符於琰履中。或告琰厭魅,帝伺其朝,使人取其履驗之,果然。則唐時入朝,已不脫履。

然劉知幾以釋奠皆衣冠乘馬,奏言冠履只可配車,今襪而鐙,跣而鞍,實不合於古。則祭祀還是要脫履的。大概跣禮之廢,(一)由於靴之漸行,(二)由於席地而坐,漸變爲高坐,參看後文及下章自明。

古人亦有現在的綁腿,謂之偪。亦謂之邪幅。又謂之行滕。本是上路用的,然亦以之爲飾。宋綿初《釋服》說“解韤則見偪。《詩》雲:邪幅在下,正是燕飲而跣以爲歡之時”,則偪着在襪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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