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和秦,是從前讀史的人看作古今的界線的。我們任意翻閱舊書,總可見到“三代以上”,“秦、漢以下”等辭句。前人的見解,固然不甚確實,也不會全屬虛誣;而且既有這個見解,也總有一個來歷。然則所謂三代以上,到底是怎樣一個世界呢?
人,總是要維持其生命的;不但要維持生命,還要追求幸福,以擴大其生命的意義;這是人類的本性如此,無可懷疑。人類在生物史上,其互相團結,以謀生存,已不知其若干年了。所以其相親相愛,看得他人的苦樂,和自己的苦樂一般;喜歡受到同類的嘉獎,而不願意受到其批評;到人己利害不相容時,寧可犧牲自己,以保全他人;即古人之所謂仁心者,和其愛自己的心,一樣的深刻。專指七尺之軀爲我,或者專指一個極小的團體爲我,實在是沒有這回事的。
人類爲要維持生命,追求幸福,必得和自然鬥爭。和自然鬥爭,一個人的力量,自然是不夠的,於是乎要合力;合力之道,必須分工;這都是自然的趨勢。分工合力,自然是範圍愈大,利益愈多,所以團體的範圍,總是在日擴而大。但是人類的能力是有限的,在進行中,卻不能不形成敵對的狀態,這是爲什麼呢?皇古之世,因環境的限制,把人類分做許多小團體。在一個團體之中,個個人的利害,都是相同的,在團體以外卻不然;又因物質的欲求,不能夠都給足;團體和團體間就開始有爭鬥,有爭鬥就有勝敗,有勝敗就有徵服者和被征服者之分。
“人不可以害人的,害人的必自害。”這句話,看似迂腐,其實卻是真理。你把迷信者流因果報應之說去解釋這句話,自然是誣罔的,若肯博觀事實,而平心推求其因果,那正見得其絲毫不爽。對內競爭和對外競爭,雖競爭的對象不同,其爲競爭則一。既然把對物的爭鬥,移而用之於對人,自可將對外的爭鬥,移而用之於對內。一個團體之中,有徵服者和被征服者之分,不必說了。即使無之,而當其爭鬥之時,基於分工的關係,自然有一部分人,專以戰爭爲事,這一部分人,自將處於特殊的地位。前此團體之中,個個人利害相同的,至此則形成對立。
前此公衆的事情,是由公衆決定的,至此,則當權的一個人或少數人,漸漸不容公衆過問,漸漸要做違背公衆利益的措置,公衆自然不服,乃不得不用強力鎮壓,或者用手段對付。於是團體之中有了階級,而形成現代的所謂國家。
以上所述,是從政治上立論的。其變遷的根源,實由於團體和團體的互相爭鬥,而團體和團體的互相爭鬥,則由於有些團體迫於環境,以掠奪爲生產的手段。所以其真正的根源,還是在於經濟上。
經濟的根柢是生產方法。在古代,主要的生業是農業,農業的生產方法,是由粗而趨於精,亦即由合而趨於分的,於是形成了井田制度,因而固定了五口八口的小家族,使一個團體之中,再分爲無數利害對立的小團體。從前在一個團體之內,利害即不再對立的氏族制度,因此而趨於崩潰了。氏族既已崩潰,則專門從事於製造,而以服務性質,無條件供給大衆使用的工業制度,亦隨之而崩潰。
人,本來是非分工合力不能生存的,至此時,因生活程度的增高,其不能不互相倚賴愈甚,分配之法既廢,交易之法乃起而代之,本行於團體與團體之間的商業,乃一變而行於團體之內人與人之間,使人人的利害,都處於對立的地位。於是乎人心大變。
在從前,團體與團體之間,是互相嫉視的,在一個團體之內,是互視爲一體的。至此時,團體之內,其互相嫉視日深。在團體與團體之間,卻因生活的互相倚賴而往來日密,其互相瞭解的程度,即隨之而日深,同情心亦即隨之而擴大。又因其彼此互相仿效,以及受了外部的影響,而內部的組織,不得不隨之而起變化,各地方的風俗亦日趨於統一。民族的同化作用,即緣此而進行。政治上的統一,不過是順著這種趨勢推進。再徹底些說,政治上的統一,只是在當時情況之下,完成統一的一個方法。並不是政治的本身,真有多大的力量。
隨着世運的進展,井田制度破壞了。連公用的山澤,亦爲私人所佔。工商業愈活躍,其剝削消費者愈深。在上的君主和貴族,亦困其日趨於、奢侈,而其剝削人民愈甚。習久於戰爭就養成一種特別階級,視戰鬥爲壯快、征服爲榮譽的心理,認爲與其出汗,毋寧出血。此即孔子和其餘的先秦諸子所身逢的亂世。
追想前一個時期,列國之間,戰爭還不十分劇烈。一國之內,雖然已有階級的對立,然前此利害共同時的舊組織,還有存留,而未至於破壞淨盡。秩序還不算十分惡劣,人生其間的,也還不至於十分痛苦,好像帶病延年的人,雖不能算健康,還可算一個準健康體,此即孔子所謂小康。再前一個時期,內部毫無矛盾,對外毫無競爭,則即所謂大同了。在大同之世,物質上的享受,或者遠不如後來,然而人類最親切的苦樂,其實不在於物質,而在於人與人間的關係,所以大同時代的境界,永存於人類記憶之中。不但孔子,即先秦諸子,亦無不如此(道家無論已,即最切實際的法家亦然。如《管子》亦將皇、帝、王、霸分別治法的高下;《史記·商君列傳》亦載商君初說秦孝公以帝王之道,秦孝公不能用,乃說之以富國強兵之術都是)。這不是少數人的理想高尚,乃是受了大多數人的暗示而然的。
人類生當此際,實應把其所以致此之由,徹底的加以檢討,明白其所以然之故,然後將現社會的組織,摧毀之而加以改造。這亦非古人所沒有想到,先秦諸子,如儒、墨、道、法諸家,就同抱著這個志願的,但其所主張的改革的方法,都不甚適合。道家空存想望,並沒有具體實行的方案的,不必說了。墨家不講平均分配,而專講節制消費,也是不能行的。儒家希望恢復井田,法家希望制止大工商業的跋扈;把大事業收歸官營;救濟事業亦由國家辦理,以制止富豪的重利盤剝;進步些了。然單講平均地權,本不能解決社會的經濟問題,兼講節制資本,又苦於沒有推行的機關。
在政治上,因爲民主政治廢墜的久了,諸家雖都以民爲重,卻想不出一個使人民參與政治的辦法,而只希望在上者用溫情主義來撫卹人民,尊重輿淪,用督責手段,以制止臣下的虐民。在國與國之間,儒家則希望有一個明王出來,能夠處理列國間的紛爭,而監督其內政;法家因爲興起較後,漸抱統一的思想,然秦朝的統一和貴族的被裁抑,都只是事勢的遷流,並不能實行法家的理想,所以要自此再進一步,就沒有辦法了。
在倫理上,諸家所希望的,同是使下級服從上級,臣民該服從君主,兒子要服從父親,婦女要服從男子,少年該服從老人。他們以爲上級和下級的人,各安其分,各盡其職,則天下自然太平,而不知道上級的人受不到制裁,決不會安其分而盡其職。
總而言之:小康之世,所以向亂世發展,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世運只能向前進,要想改革,只能順其前進的趨勢而加以指導。先秦諸子中,只有法家最看得出社會前進的趨勢,然其指導亦未能全然得法。他家則都是想把世運逆挽之,使其回到小康以前的時代的,所以都不能行。
雖然如此,人類生來是避苦求樂的,身受的苦痛,是不能使人不感覺的,既然感覺了,自然要求擺脫。求擺脫,總得有個辦法,而人類憑空是想不出辦法來的。世運只有日新,今天之後,只會有明天,而人所知道的,最新亦只是今日以前之事,於是乎想出來的辦法,總不免失之於舊,這個在今日尚然,何況古代?
最好的時代是過去了,但永存於人類想望記憶之中。雖回憶之,而並不知其真相如何,乃各以其所謂最好者當之。合衆人的所謂最好者,而調和折衷,造成一個大略爲衆所共認的偶像,此即昔人所謂三代以前的世界。這個三代以前的世界,其不合實際,自然是無待於言的。這似乎只是一個歷史上的誤解,無甚關係,然奉此開倒車的辦法爲偶像而思實踐之,就不但不能達到希望,而且還要引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