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城郊。
烈陽高照,曬得萬物都沒了精神,耷拉着腦袋奄奄一息。
行走了大半日,一身白衣的任嫺歌,好不容易找到一家看的過眼的茶棚,眼中露出喜色,緊了緊懷中的任樓樓,大步朝茶攤走去,揚聲喊道:“來兩大碗茶!”
一進茶棚,任樓樓就從任嫺歌的懷裡蹦下來,自己跳到板凳上,溜圓烏黑的大眼睛好奇瞅着老闆倒茶。
任絃歌感覺到懷中的重量一下子消失,這才輕嘆一口氣。
這小東西,人不大,重量倒是一點不輕。
棚主看了那新來的兩位顧客,粉妝玉琢的小男孩很是勾人眼球,再看了一眼旁邊的任嫺歌,一襲白衣包裹住玲瓏有致的身材,巴掌大的小臉上那雙微微上挑的丹鳳眼,尤爲勾人,嫣紅的嘴角噙着淡笑,美的讓人挪不開眼。
只是,這姑娘的周身,卻縈繞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氣勢。
即便如此,棚主仍是一時失神,直到接收到任嫺歌清冷的視線後,這才趕忙回過神,笑着問道:“這是姑娘的幼弟?”
任嫺歌眨眨眼,嘴角勾起一絲清淺的弧度,笑道:“是我兒子!”
棚主先是一愣,隨即面露失望。
原來是個婦人。
任樓樓看着母上大人正用帕子擦汗,圓眼睛一轉,率先跳下去接過棚主遞過來的茶碗,雙手奉上,呲牙討好的甜笑道:“孃親您喝茶。”
任嫺歌掃了眼任樓樓故作諂媚的笑,笑着點點任樓樓白嫩的額頭,笑着接過茶碗:“你個鬼精靈!”
任樓樓眨巴着琉璃色的大眼,清透見底,長長的睫毛輕眨,煞是可愛,拍拍小胸脯,氣勢恢宏道:“生死以孃親爲尊!”
鬼知道這孩子半路上裝的要死要活,讓任嫺歌一路抱到這裡的,聽到任樓樓的宣言,任嫺歌不由得心中輕笑着搖搖頭。
這大熱天,真是累的夠嗆!
“老闆,這裡距離京都還有多遠?”任嫺歌朝棚主打聽道。
“夫人這是要進京?此去還有二里地要走,不遠了。”棚主笑道。
“謝老闆。”任嫺歌咬着牙,笑眯眯的回覆道。
夫人?
任嫺歌嘴角的笑意一僵,剛纔還是姑娘,有個兒子就要被叫做夫人了?
天知道她有多鬱悶,她原本是個單身了三十年的老處女啊,結果穿越當天就把孩子生了,然後苦逼的當了四年親孃,一把屎一把尿的,人都不美了。
可是,她能怎麼辦,她也很絕望啊!
四年前,她跟隊友到邊境古墓裡執行拯救文物的任務,並順便捉拿非法偷渡的境外人員。
一行人到達墓室之後,任嫺歌驚奇發現墓室裡,有一幅跟自己一模一樣的女人的畫像。
她驚奇之下,忘記了老教授的叮囑,擅**了那幅畫,結果不幸的觸發了機關,墓室一瞬間震動坍塌,剎那間,她就被黃土泥沙掩埋了個徹底。
泥沙灌進鼻息的那一刻,她真的以爲自己命絕於此了!結果再一睜眼,就穿越到了這個國度,還接了個老天給的大餡餅。
穿越那日,她褲子都沒穿上,就喜當了娘!
這擱誰身上,誰受得了?
“夫人,這是進京尋親?”棚主接着問道。
“……對。”任嫺歌愣了一下,隨即飛快的答道。
就是尋親,給任樓樓找他那個不負責任的人渣親爹!
任樓樓今年四歲,此生第一理想,就是看一眼自己的親爹,所以在他四歲生日這一天,把生日願望當做籌碼,軟磨硬泡了任嫺歌,要求帶着他去找爹爹。
任嫺歌也很頭疼,前主的記憶並非完全傳遞給了她,她也只是記得那男人的一個名字,找起來估計也頗爲麻煩。
茶棚外開始慢慢人多起來,幾個衣衫凌亂的乞丐,也過來要了兩碗茶,髒兮兮的蹲在角落裡喝。
不多時,又來了幾名衣衫整潔的男人,像是江湖人士,他們撩袍坐下,要了幾碗茶就坐在一旁閒聊。
任樓樓烏黑溜圓的大眼睛,從那幾個人進來之後,就沒離開過人家。
任嫺歌端着茶碗,眼角瞥到任樓樓面上的神情,就知道這個鬼精靈又在打什麼壞主意。
任嫺歌輕吹一口茶碗,狀似不經意一般掃了一眼來人,不由得眉頭輕皺,正準備出言提醒,就看見任樓樓一溜煙的竄下板凳,朝着那爲首的男子跑去,原本白淨的爪子不知哪裡抹了灰,直直的在人家的白袍子上,印下好幾個可愛的小手印。
任嫺歌眼中流光一閃而過,站起身來。一同站起來的,還有對面那被摸髒了袍子的男子。
任嫺歌這才仔細打量了一下,只見那男子面如冠玉,長相及其俊俏,劍眉星目,棱角分明,繞是任嫺歌這樣自詡見慣了美男的老女人,此時也不禁有一絲恍惚。
“這是哪裡來的小孩子?!”那邊有人跳起來喊道。
任樓樓無辜的大眼閃了閃,猛地回頭盯住那美男,嘴角悄悄地勾起一絲壞笑,縱身上前抱住對方的大腿,死死不放:“叔叔,你長得真漂亮!”
漂亮?美男嘴角一抽,這個小娃娃形容一個男人用漂亮這個詞?!
還未等他回話,就聽那小傢伙接着喊道:“叔叔我見你姿色不錯,不如留下來給我孃親當夫君吧!”
美男的隨從,腳底一滑,差點摔倒在地!
什麼?這個小孩子剛纔說了什麼?要他們主上,留下了給一個婦人當夫君?!
“任樓樓,你給我收斂一點!”任嫺歌一臉黑線,這熊孩子就算給他招夫,能分點場合嗎?
“哦?”美男緩緩低下頭,一雙黑眸幽深如潭,讓人一眼望不到地,看着把住自己不放小糰子,眼底泛着幽光,低沉的嗓音充滿磁性,意味深長的問道:“這是你孃親?”
“是啊是啊!我孃親可好看了。”任樓樓點頭道,絲毫不去理會自己孃親威懾的眼神,親爹要找,後爹也要自己挑不是?
“我答應你,又能有什麼好處?”美男打量着任嫺歌,那眼神中寫滿了打探和輕佻。
任嫺歌因爲要趕路,所以穿的樸素,但即便這樣,也掩飾不住她精緻的容顏,一頭潑墨的長髮鬆鬆的挽着,帶着數不清的韻味。
美男眼底幽光閃過,嘴角噙着意味不明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