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銳將移交家宅大權的意思表露得如此明顯,莫鸞也不好真和他對着幹,趁着蘇銳還在,第四日一大早,莫鸞便將秦琬喊了來,溫和又慈愛地看着秦琬,柔聲道:“好孩子,我日日夜夜都盼着你來,可算盼到了!”
秦琬笑了笑,十分禮貌地回答:“您過獎了。”
莫鸞見狀,心裡頭何等不悅自不消說,她的心腹賴媽媽見秦琬如此做派,面上不顯,心中卻“咯噔”一下,明白來了個不好對付的主兒。
“前世”的她一直陪伴着莫鸞,哪怕莫鸞狼狽到被周紅英囚禁在小院中,衣食不繼,她也不離不棄。故這一世,莫鸞對賴媽媽這個一等一的忠僕也非常倚重,導致賴媽媽在蘇府異常有臉面,即便是莫鸞的幾個兒女都對她敬着幾分。本想着新婦也得對她低聲下氣,猛地發現面對得是個油鹽不進的主兒,心氣早被捧得有點高的賴媽媽看秦琬,也就不那麼順眼起來。
莫鸞一心要個溫婉和順的媳婦,偏偏事與願違,一想到秦琬鎮定的底氣來自於代王,再想想自己前世早夭的女兒,莫鸞心裡頭便是一陣翻江倒海,神情卻越發和悅:“縣主是我蘇氏一門的冢婦,我自當託付中饋,賬本已命人搬到縣主的院子裡,但有件事……”她似是有些爲難,遲疑片刻,才說,“郎主推崇簡樸,咱們家的例一貫是朝食八道菜,哺食六道菜,每日要的點心不能超過四樣。無論菜品還是點心,皆不可在配料上精細太過,不知縣主可能習慣?”
長安身爲帝京,繁華風流自不必說,權貴們也沾染上世家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的毛病,爲顯示自己不是土鱉,處處在衣食住行上下功夫。什麼一隻羊只取脣上精華,百隻麻雀只割舌頭,其餘全扔之類的奢靡作風屢見不鮮。代王府養尊處優,奴僕又有好一部分來自喜愛在飲食上下功夫,入不敷出,故蠢蠢欲動,一心想謀個從龍之功卻下了大獄的人家。這些奴婢換了新主子,有意討好,一片白菜用七八隻雞來配也不是什麼稀奇事。沈曼雖對此等情況有所剋制,也只是扼住了那些太過鋪張浪費的菜餚,略繁複一些,食材卻較爲簡單的菜半點沒禁。代王寵女兒寵到連馬酪都讓她當水喝,就差沒上人酪了,還在乎這點消耗?聽莫鸞的口氣,蘇家倒是沒這奢靡作風,至於話裡話外那些暗暗指責她不洗手作羹湯,連夫家喜好都不知曉的隱藏含義,秦琬只當耳旁風。
早在幾年前,秦琬確定一日兩餐,每餐上十幾二十道精緻菜品並不會吃窮自家,消耗完全是九牛一毛後,便不計較這些事,下人呈什麼她就吃什麼,喜歡的就多動幾筷子,不喜歡的就不沾,下次自不會出現在她面前。雖說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但要她過略微簡譜一些的生活也不是不可以,反正什麼日子與彭澤的時候比都很好了。只不過呢,莫鸞對她心懷敵意,秦琬也沒忍氣吞聲的意思,故她笑了笑,平靜道:“若是吃不慣,命小廚房再做便是,莊子隔三差五送那麼多東西來,留着也沒什麼用處。”
莫鸞聽了,一張笑臉差點沒僵住。
田莊的出息主要是糧食,雞鴨魚肉,獐子野雞什麼的,大都是莊戶的孝敬,並不能維持一大家子的用度。即便是權貴人家,平日的吃穿用度,尤其是“吃”這一項,瓜果菜蔬,飛禽走獸,大半還是要去集市上採買,或與相熟的莊頭按時送的。這也是“採買”之差人人爭搶,乃是公認肥差的緣故。
莫要看奴才身份地位,主子的許多事情便是他們嚼舌根傳出去的,即便不說,也會露了痕跡。就如同這採買的人,哪家用度高,買的多,不消說,日子定然過得奢華。用度少,買得少,自然是露了頹敗之像,或者開始崇尚簡樸了。
莫鸞也曾打聽過代王府的做派,外人傳秦琬驕橫跋扈的時候,也曾說過她吃穿用度非常驚人,隨便一條裙子就價值萬金。她本想着,秦琬若是低了這個頭,便是露了怯;若是不低這個頭,她便可“無奈”地給秦琬特殊對待,在賬本上做些手腳不說,奴才採買的時候,面對熟人的疑問,也露出幾分“無可奈何”,讓秦琬的“好名聲”傳得更廣。直到聽見秦琬這麼說,她才猛地意識到,秦琬有錢,非常非常有錢!
早在治平九年,秦琬初回京城,封爲海陵縣主的時候,聖人就賜了秦琬三千封邑,三個莊子,二十五頃地。
這三千封邑皆在產鹽的海陵縣,豐饒無比;三個莊子皆是佔着最好土地的皇莊,兩個在長安東郊,一個在洛陽,他日去東都遊玩可以棲息,本就讓人眼紅得發瘋。待到聖旨賜婚,代王鬧了一場後,爲了補償兒子,除卻對代王厚賜無數外,聖人又賜給了秦琬兩個莊子,一處在長寧坊,風光秀麗的宅子,三十頃地,還有三間鋪子,還有諸多宮中的珍玩古董做嫁妝。要知道,這三間鋪子,可是聖人做王爺時置辦下的產業,後來給懷獻太子做了私房,日進斗金自不消說。哪怕心疼劫後餘生的大兒子,他前後統共就給了五個,至於別的兒子,當真是一個都沒撈到。
光是這些御賜的,官府登記在冊,永遠屬於秦琬,她若逝世就收回國家的產業,已經是一筆驚人的財富。秦恪和沈曼又極心疼女兒,他們不喜蘇家,又無力反抗聖旨,只能用拼命塞錢的方式表達關愛,又陪了六十頃良田,六處山林,四個莊子,五間鋪子給秦琬。雖不是皇室所有,也是一等一的好地方。也就是說,光秦琬一人,便有三千封邑,一百多頃良田,九個莊子,八間鋪子,還都是極好的地段。又吃着正二品的俸祿,每年五百石祿米,每月六千五百俸料,一千五百食料,一千雜料,哪怕坐吃山空,一輩子也是嚼用不盡,再看看蘇家。
蘇家的家產,多半來自於蘇銳——論實職,他是安西大都護,從二品的職官,每年四百六十石祿米,俸料食料各降低五百,雜料不變。論爵位,他是正二品的郡公,俸祿和俸料與秦琬持平。論勳,他是十一轉的諸國,從二品,與實職平級。論散職,這個低一些,正三品的冠軍大將軍,每年四百石祿米,月俸五千一百,雜用九百。
這樣算來,蘇家每年能領一千八百二十石祿米,每月月俸兩千三百六十,食料三千五,雜料三千九,瞧上去倒是比秦琬擁有的多了不少,實則不然。畢竟算完了俸祿,還得算算土地。
若以永業田的最大數量來算,從二品的職官三十五頃,郡公三十頃,柱二十五頃,散官十二頃,數量本就不如秦琬擁有的多。更何況秦琬所有的土地,無論是聖人賜予的,還是代王給的,歸根到底,憑得就是“皇家威儀”四字。代王根本不需強買強賣,他只要提供一兩個府中侍衛的名額,便有無數勳貴世家願意將良田相贈,只求讓子弟鍍金。對他們來說,只要家族有人做官,金銀珠寶,土地宅子便是不愁的。換做別人,在江南買田買地,動輒千頃也不是稀奇事,想在長安中購置這麼多連在一片的田地卻無異於白日做夢。事實上,蘇家聲勢如此煊赫,所擁有的土地也堪堪八十頃,還有好些是這幾年代王和魏王兩系聯姻後買下的,也並非全在長安,有些甚至出了京兆府。
土地尚且如此艱難,更別說封邑了——朝廷規定的封邑戶數是上限不是下限,蘇家雖是侯爵,開國時卻只封了曲成縣五百戶做封邑。
蘇銳雖屢立戰功,升得卻是官、爵和勳,封邑這一塊是沒動的,畢竟他還年輕,若接下來的二三十年再立戰功,封到盡頭,拿什麼再去封?按照一貫的套路,也該是先提實職,再提散職和勳,再提爵位,最後慢慢加封邑。莫鸞再怎麼擅長經營,莊子鋪子也沒聖人欽賜的收成好,蘇銳的俸祿雖多,田產也出息,卻是公中的財產。非但要撥出好一部分買祭田,修祠堂,供旁系族人讀書,還得救濟那些傷殘了的袍澤。更莫要說人情往來,兒女婚嫁,樣樣都要錢,更別說蘇家與魏王府走得這麼近了,必要時候的救濟週轉簡直不要太正常。饒是蘇府人口簡單,日子也較爲簡樸,財富頗有盈餘,好歹養着幾百口人。如今細細盤算一番,蘇府的身家加起來還沒秦琬一個人的多,而一個人用和一家人用,又怎能一樣?秦琬要吃什麼,莊子都有人送來,哪怕沒有,她拿錢打發人出去買就是了,這些人受了她的好處,想要長久佔便宜,豈能不爲她說好話?
想到這裡,莫鸞忍着胸口的悶氣,好容易擠出一個與平素無甚差別的笑容,勉強道:“是我想岔了。”
作者有話要說:科普一下,大夏的一石是160斤,一頃五十畝,良田的畝產大概是900-1000斤,一石米50文,也就是說,秦琬每年光糧食收入換算就是1800緡。扣稅後,實際收入並沒有這麼多,但她還有一部分產業是皇莊,加上祿米也差不多了。月俸的單位是“文”,也經常兌換成實物來發放,比如說絹、帛之類的。蘇家不算灰色收入的話,土地收入一年也就1200緡,蘇銳身兼四職,工資高,一個月三萬多文。 按大夏的購買力,一文相當於如今的八塊多,也就是說秦琬光土地收入的糧食就是1800*1000*8=1440W,加上商鋪就更多了,真窮了代王還會繼續補貼。所以我才說,宅鬥對她來說不是個事,因爲她有錢一直喂這些人,能用錢解決得都不叫事。 至於“可憐庶女”秦綺,她是宗室女,從七品的鄉君,朝廷發俸祿,每年七十石祿米,每月俸料一千五,食料、雜用三百,可有5頃永業田。代王也不會薄待她,哪怕不是最好的土地,頂多略次一等,也有5*50*5。5=1375石祿米,加上俸祿,扣一下稅,加點別的收入。她每年的土地收入換成現在的錢,也有1400*50*8=5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