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陰了兩天,雷都打了幾個,可就是沒有雨下來。空氣中好像要滴出水來,沒有一點風,站着不動都渾身大汗。渭河谷裡的秦州城,碰到這種天氣便如在個蒸籠裡。
突然,遠處傳來雷鳴般的馬蹄聲,在這沉悶的天氣裡,好似打雷一般。
果然就有人當成了打雷,一個瘦小漢子仰頭望天低聲道:“老天,快些把這雨下來,再這樣下去,身上就要發黴了啊!”
旁邊的人不屑地道:“你耳朵壞掉了嗎?馬蹄聲都能聽成打雷!秦州兒女,自小騎慣了馬的,這都能聽錯?說出去白白讓人笑話!”
不遠處,大開的城門處涌出一隊看城門的廂軍,把堵在城門裡吹過堂風的百姓驅散開來,口中高聲喝道:“演練的禁軍回來了,節帥回府,你們堵在這裡成什麼體統!”
下了小隴山,進入穀道便就是這種沉悶天氣,跟涼爽的關山草原簡直是兩個世界。徐平騎在馬上,只覺得有些喘不過氣來,不由皺起眉頭。
這次演練總體上還算成功,反映出來的問題也不少,禁軍還要進一步整改。最嚴重的就是新補進去的各種副職和僚佐官員受到原來統兵官的敵視,特別是中下層軍官,俸祿發放、後勤補給和物資採買從統兵官的職權中劃出來,怨言極大。至於其他的迷失方向、走錯了路、不能按時到達,甚至僅僅是行軍過程中就出了三十多人的死亡,傷殘更多,與軍中矛盾比起來,就顯得不那麼嚴重了。
現在最棘手的,就是徐平跟兩位前來監軍的宦官的矛盾。
在軍中廣設副職和僚佐,徐平的本意就是分統兵官的權,把軍隊從統兵官個人控制轉變爲帥府控制。這是破除軍閥化傾向的必須,軍隊不再單單是靠人,而是更加依賴制度化管理。不管是訓練還是作戰,不再單靠統兵官的個人武勇,也不再靠他們的作戰經驗和靈光一現,凡事有章可循,科學決策,按制度行事。但這樣做,副職和正職便就不再是界限分明,軍中不再是正職統兵官的一言堂,這就違反了宋朝軍隊的根本大法,階級法。
階級法傳承自晚唐五代,基本精神就是軍中實行嚴格的等級制度,一級壓一級,上級對下級有絕對的權威,下級對上級要絕對地服從。階級法本來實行於禁軍,真宗大中祥符年間擴大到廂軍,上至廂都指使,下至最低級的軍官,都受其約束。
在階級法之下,最低級的軍官可以任意凌辱、打罵士卒,爲所欲爲,士卒稍有違犯便就犯了階級法,非死即配。違犯階級法,禁軍上軍立即處斬,下軍及廂軍流配。軍官之間同樣如此,上級掌握着下級的生殺大權。因爲階級法是嚴格區分一階一級,上一級的命令不可違抗,哪怕就是上級軍官作奸犯科,下級也不可以告發,不然先按階級法治罪。
現在軍中的副職有了跟正職統兵官分庭抗禮的權利,階級法在他們這一層級便就廢掉了。這讓王守規和甘昭吉極度恐慌,認爲徐平變了祖宗之法,在關山草原就發生了極爲嚴重的爭吵。甘昭吉本身也在階級法限制之下,還有所收斂,王守規則直接要回京告狀。
徐平很煩,一直在想解決的策略,再加上這惱人的天氣,讓他火氣上升。
單從法律條文上看,宋軍的軍法極嚴,非常細密,在軍中動不動就犯了死罪。實際這樣嚴酷而細密的軍法並沒有可行性,要是真按着軍法殺下去,不用打仗,沿邊的從將帥到士卒,最少先要殺上個兩三成。就連徐平自己,可能真按軍法條文腦袋也得掛出去。在五代亂世,軍閥們對手下的軍士,一方面啖以厚利,另一面用嚴刑酷法,反正那時的人命也不值錢,殺剩下來的就是能跟着自己打仗的。現在到了正常的年代,再這樣怎麼可能?
過於迷信暴力,認爲暴力能夠解決一切的問題,本身就是不科學的。任何事務都有其自身的客觀規律,粗暴地不按客規律行事,終究是要碰得頭破血流的。根本原因,還是在於統治者沒有把軍事力量當作自己人中的一分子,而視其爲朝廷爪牙,是馴養的野獸,必須用鐵鏈和皮鞭來進行治理。問題是歷史已經證明了,這是很可笑的想法,徐平怎麼遵從?
一方面是嚴酷而細密的軍法,單從字面意義上來看,這應該是一支紀律嚴明、井然有序、令出如山、人人奮勇上前的強軍,從上到下,如身使臂、臂使指,指到哪裡,打到哪裡戰無不勝的軍隊。實際上每談起軍中的階級法,這也是宋朝君臣描繪的場景,仗打贏了就是嚴階級法的功勞,打輸了是階級法還不夠嚴,律條上殺的還不夠多。
另一方面實際的戰績,除了太祖時期向南統一,到了太宗之後,哪怕就是打北漢,都遇到了不少挫折。後來跟契丹和党項開戰,不但是不能對敵取勝,還連連出現主將畏懼不前、軍隊潰散的尷尬景象。放眼周邊,手捧最嚴酷軍法的宋軍,已經沒有能打贏的敵人了。
最最好笑的,對外連戰連敗的君主,比如宋太宗和宋真宗,還不斷加嚴階級法,並向朝中臣僚解釋階級法的好處。只要軍中階級嚴明,軍隊就戰無不勝。
嚴酷的軍法並沒有多少可執行性,和平年代就連待遇優厚的禁軍都逃亡不斷。如果真按軍法執行,並不用打仗,一支軍隊用個五六年的時間,沒有逃亡的也被自己殺光了。於是便不得不選擇性地執法,再加上太宗和真宗兩朝故意用下級軍官和士卒牽制高級的統兵官,這軍法便也只能停留在紙面上。
法律要麼簡而刑重,要麼嚴而不酷,這樣纔能有可執行性,才能實現預期的作用。又要嚴密,法律什麼事情都管,又要用重刑,動不動非死即殘,那就是秦法的後果了。
在這個世界上,越是在紙面上看起來美好的東西,就越是不現實,強行推下去只能南轅北轍。沒辦法,我們的世界就是這麼不完美,追求完美就只能活在虛幻的世界裡。
執行性強的法律必須有包容性,要麼約束得少,犯了就是重刑。要麼約束得多,什麼都要管,那刑罰必然不重。想兩者兼得,這法律有跟沒有就差不多了,或許還不如沒有。
亂世用重刑,哪個亂世的法律是條文清晰、追求公平公正的?
現在徐平面臨的問題,要麼是大規模地刪並軍法條文,要麼是減輕刑罰,讓統兵官不再一言不合就要砍腦袋。但現在,僅僅一個階級法,兩位宦官監軍那一關就難過。